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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

作者:本站 来源:本站 时间:2015-07-02 点击:2737

 

关于开展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  

近年来,我市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,深入推进 “责任教育”,取得一定教育效果。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,总结经验,激励先进,经研究,决定表彰一批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    评选目的

    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,激发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提高广大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素质,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全市中小学、幼儿园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集体

1、要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,把培养师生责任意识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之中。结合本校实际,以“对自身的专业发展负责,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”为核心内容,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在教师中大力宣扬开展教师“责任教育”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,有序推进工作的实施。

2、要以“师德师风建设”的要求为依据,引导教师牢固树立“立德树人”的思想,坚持开展“教师读书”活动,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教学理论,学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,研究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,以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努力成为一位“学生信任、家长放心,社会满意度高”的教师。

3、要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,不断开阔思路,举办更多有益于教师成长的活动,创新工作形式。通过建立优秀班主任工作室、举办班主任基本功大赛、组织教师和班主任开设德育博客,在校内开展“学生最喜爱的老师”评选、举办教师责任教育论坛等活动,交流经验,树立典型,提高教师的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。

4、要继续围绕“六个负责”,深入开展中小学生“责任教育”,并以“全员育人”思想为指导,引导全体教师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,积极配合学校,协助德育干部和班主任,带领、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教育活动。

5、通过开门办学、走访家庭等形式,展示教育成果,增进家校沟通,让教师、家长、学生成为教育的共同体,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同时吸纳家长的合理化建议,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,通过各方有益的建议促进教师,尤其是年轻教师的成长。

(二)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个人

1、工作满三年以上。

2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。教育思想端正,有先进的教育理念。热爱学生,和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。在德育工作或管理方面成绩突出,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强的影响和示范作用。

3、重视德育工作,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“责任教育”,注重在教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。带领、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教育和实践活动,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,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。

4、认真落实教师“责任教育”工作要求,严谨治学,文明从教,用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师爱的力量向学生传递责任感和正能量,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。重视与家长的联系、沟通,在家长学校建设、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“校园开放日”等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。

 5、注重自身修养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举止文明,严于律己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。

(三)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:

1、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;

    2、因管理问题发生责任事故或学生受到伤害的;

    3、有歧视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;

4、有以教谋私,违规搞有偿家教的;

5、有其他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本次评选表彰是我市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,深入推进“责任教育”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校要严格把关、认真组织实施。

1、广泛宣传发动。各校要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发动,广泛宣传,积极发动,公开上级文件精神,公开评比条件、标准。

2、坚持实事求是。评选工作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自觉接受监督,先进事迹必须真实可信。

3、坚持优中选优。要严格标准、从严掌握,确保先进典型质量高、示范性强。

4、坚持群众路线。要立足实际,面向基层,面向群众,向基层一线倾斜,充分体现群众性,努力扩大评选表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

5、坚持重在实效。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,总结成功经验,发现存在问题,制定改进措施,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的过程。

6、各校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、事迹材料(先进集体1500字左右,先进个人1000字左右,有独立文题)一式两份,加盖公章,连同公示结果,于201578日下午5点前上报德育办,同时发送电子稿邮箱xyzhubin@126.com。教育局将组织评委会认真评比,先进个人优先从先进集体中产生,并确定优秀个人上报徐州参评。

 

附件:1、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

2、“责任教育”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

 

 

德育办

2015.7.1

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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